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要求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禁令运作了几天,这效果有关部门还没总结出来,不敢妄测,只是担心“限塑令”成为第二个筵席税。

自媒体报道《6月起全国禁止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消息后,便引起了消费者的热议。这个被称为“禁赠令”的通知令人感到困惑,今后超市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了。难道付费就环保了?《人民网》1月18日还曾报道了一则消息,《发改委可能定塑料袋最低价格蔬果袋望免费》,消息称:针对6月1日起就要实施的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召集北京部分大中型超市及农贸市场举行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有商家提出,基于方便消费者的考虑,收费的塑料袋范围只应包括有“提手”的购物袋,而超市内部用来称重的蔬果袋则不应包括在内。出台“限塑令”政策的初衷与目的无可非议,但是这落脚点显然让人不易接受。如今更解释出什么蔬果袋望免费,并有人提出,基于方便消费者的考虑,收费的塑料袋范围只应包括有“提手”的购物袋,而超市内部用来称重的蔬果袋则不应包括在内。这岂非咄咄怪事,也令人称奇了,原来这塑料袋是否属于“白色污染”是按样式分类的?有“提手”的便会造成“白色污染”,没有“提手”的就环保了;装蔬菜水果是环保的,装其他物品就不环保了;方便商家使用塑料袋就是环保的,而方便消费者使用就是不环保的;收费了就环保了,免费的就不环保了。这正如笑话中讲的,不穿马甲就不认识你了。一收费就符合环保了。这是什么标准?这是为了环保吗?
目前我国环保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在哪些方面?是塑料袋造成的“白色污染”严重还是化工厂、造纸厂的化工污染,矿山开采的重金属染污,汽车的尾气污染,电子产品废弃物的污染等工业污染更严重呢?治理污染从小事做起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对塑料袋如此兴师动众,而且是以收费来处理显然是本末倒置。其实目前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塑料袋造成的严重程度的现象比比皆是。如今的高速公路建设高潮,农村村村通水泥路,大建工业园区,水流域的污染,导致大范围,大面积的生态环境发生改变,有没有对可能造成的环保问题考虑过?禁了塑料袋则要用纸袋或布袋来替代,在最终环节似乎是环保了,但在制造环节并不环保,造纸要消耗大量的木材,造纸行业的污染是众所周知的,布料的情况也是如此,如今不少布料的质地都是化工产品,污染同样严重,处理起来也造成污染。
“限塑令”的如此推行,不禁令人想起当年开征筵席税的事来。1988年9月22日国务院令第16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筵席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以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举办筵席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筵席支付金额征收的一种税。该税实行有起征点的幅度比例税率。
筵席税的征税对象是举办筵席的活动,具体包括:婚丧嫁娶、宴请宾客等举办筵席的行为。筵席税的计税依据是按次筵席支付金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全部价款,包括菜肴、酒、饭、面、点、饮料、水果、香烟等价款金额和饮食业另外加收的服务费以及其他各种价款。筵席税采取按次从价计征,税率采用15%—20%的幅度比例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当时筵席税出台时也曾轰轰烈烈,说是为了调控经济发展、抑制公款消费、制止大吃大喝、增加财政收入、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气。然而从一些省市的筵席税征收情况看,筵席税也并没有起到控制公款大吃大喝的作用。当初全国也就只有六七个省区开征了筵席税,到了1998年和1999年,全国只剩下内蒙古还征收筵席税,到2001年前后也不征了。税收原本是易开征难取消的,如利息税便是如此,即使是如今已经是负利率了,仍然还留了5%的尾巴舍不得放弃。但是在筵席税问题上各地却惊人地一致同意不征,筵席税的全面停征说明这是个失败的税种,因为不现实,难以执行。
那么“限塑令”将会是怎样的结果呢?筵席税的例子可能是面镜子。特别是以收费形式来处理,对于一些人来说则无所谓,无非是钱的事。另据4月18日新华网报道,在大型连锁超市的收银台前,收银员与索要塑料袋的消费者之间频繁重复着“再给我一个塑料袋吧,要大个儿的!过段儿时间就得收钱了”的对话。市民的意识中并不是对塑料袋说分手,而是为了省几个钱。此外商品包装中塑料占比非常大,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要求标准不一。是利商家厂家,限制消费者,那么这样的“限塑令”能真正起到环保教育和增强环保意识的效果吗?
当然也有专家算帐,少用400亿只塑料袋,相当于少产80万吨塑料袋,少消耗石油240万吨,可抵两个中等油田产量。这种“图解”政策的算帐是肯定有人搞的,当年搞夏时制就算过类似的帐,筵席税不是也算过同样的帐吗?不搞夏时制岂不是浪费和犯罪?不征收筵席税更是令人令人痛心的事了。为何取消时便没声音了呢?
其实与其它方面造成的污染相比,塑料袋的污染毕竟是比较轻的,而且治理也显得容易和可行,只要加大回收力度,完全可以避免和防止产生“白色污染”,而不应当是禁止与收费的方式。
担心“限塑令”成为第二个筵席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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